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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後更新日期:2026 年 5 月 21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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七天鑑賞期僅供產品外觀之檢視,若產品不符需求或有製造瑕疵,在收到產品次日起算,七天鑑賞期內(含例假日)提出,將依據您提出退換貨需求的時間點來計算是否符合資格,退換貨運費需自行負擔。
退回產品前提必須為全新狀態未經使用,且原包裝完整(包含所有配件、贈品等所附文件),切勿缺漏任何配件或損毀原廠外盒。商品包裝或配件不全,或已有使用痕跡於商品上,或因包裝不當導致運輸過程造成損壞等而影響二次銷售,若有上述情形發生,消費者須承擔由原廠鑑定之必要商品整新費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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